取得许可证,是经营卷烟的“通行证”,也是合法经营户的“符”。那么,卷烟零售客户对专卖许可证的知识了解多少,在日常经营中如何正确使用专卖许可证呢?
一、专卖许可证有哪些种类?
卷烟零售客户对专卖零售许可证十分熟悉。有的自以为,行业只颁发零售许可证。其实,专卖许可证除了零售许可证外,还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、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。
三种类型的专卖许可证,涵盖了行业生产、批发、零售三个环节。可以这样理解:行业从生产、批发到零售,从工厂到市场,均实行专卖许可制度。未经许可,任何组织、法人、公民不得从事专卖品的生产、批发、零售业务。通过三种类型的许可证也可以看出:生产对应批发环节,批发环节对应零售环节。具体地讲: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专卖品,只能销售给批发企业,批发企业只能将专卖品销售给行业内合法的企业及卷烟零售户。
二、谁审批专卖零售许可证?
县级专卖局受理和审批发放专卖零售许可证,申请人为从事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若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专卖局的,由地(市)级专卖局受理、审查和审批专卖零售许可证。
有人问,自己开办了三家连锁便利店,其中一个店跨县,如何申办专卖零售许可证?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:到当地专卖局申请办理。何为当地?指经营地点所在的县(区、市)。如果你的店在甲市A县,就到A县专卖局申请办证,如果你的连锁店在乙市B县,就到乙市B县申请办证。这就是属地管理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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